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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形势


【毕业生政策】

根据鲁发[2004]28号文件、鲁政发[2003]83号文件和鲁劳社办[2003]67号文件精神,技师毕业生在企业工作的,比照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各项待遇执行,享受工程师、中级技术职称有关待遇。高级技工毕业生在政策上与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同等对待,在使用上一视同仁,同时享受助理工程师、初级技术职称有关待遇。

2010年人社部发布《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》明确提出,允许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公务员。

中央军委总参谋部发布《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》明确指出,把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,技师毕业生在军队,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;高级技工毕业生与专科同等待遇。

【毕业生安置】

学院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,以市场需求为导向,以高质量就业为目标,落实全部推荐、优生优荐、个案指导、跟踪反馈的就业工作原则,建立高效畅通的联系渠道,毕业生随时了解学员就业信息,同时承诺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不限次数安置就业,保障毕业生满意就业、高薪就业。

学院不断推进“一体化”教学改革,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理想、职业素质、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,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。毕业生就业率连续9年在98%以上。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连续三年来院选拔录用毕业生。斯凯孚(中国)有限公司、韩国KPF股份有限公司、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、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、华芯半导体有限公司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、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、海尔集团、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、联想集团、大众报业集团、齐鲁制药有限公司、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与我院建立了稳定的用工合作机制。 



关键词:山东技师学院,就业形势